同时,持证上岗的农村建筑工匠只能承揽二层(含二层)及以下、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内或跨度6米以内的小型农村住房,或者农村小型基础设施、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乡(镇)企业的施工、修缮和维护工程的劳务分包项目。
此外,《办法》还规定,农村建筑工匠不得将承揽的农房建设工程转包或肢解分包给他人,不得承揽未经依法批准开工的农村住房及其他工程,以及无设计施工图纸、设计图纸不符合要求的农村住房施工。农村建筑工匠如超越法定建筑规模范围承揽农村住房工程、承揽未经合法批准开工的农村住房工程的、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或质量事故、无设计图纸施工、不按设计图纸施工或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等行为将被暂停施工,收回培训合格证书,甚至追究法律责任。
记者 高小松